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保障处,北湖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13年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来我市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现就申报2013年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通知如下:
一、社会实践项目内容
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的内容主要有:
1、承担阶段性科研工作、新产品开发、科研项目论证及前期研究工作;
2、计算机编程、信息处理和联网等办公自动化工作;
3、参与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及设备维修等工作;
4、建筑规划及设计、土木结构和小型水利工程的设计以及环保设计;
5、产品造型、室内装潢设计等工艺美术方面的设计和研究;
6、对技术人员、工人和管理干部进行技术和管理培训,从事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专业业务培训(如党政机关人员的法律培训、行政管理培训,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
7、参与地区或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工作和研究,承担(或参与)地方经济或某方面战略(或发展规划)的制订,或为此开展调研、收集信息、协助完成调研报告等;
8、参与地方党政部门的管理或社会发展方面的课题研究;
9、向地方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行政、法律、经济、管理、教育等方面的专业咨询;
10、进行中英文技术资料及其它各类资料的翻译和文字整理工作;
11、参与接收单位大型活动(或会议)的组织策划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或领导完成指定的行政事务性工作,或其他阶段性任务。
二、时间安排
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时间为7月1日至8月11日(共6周)。接收单位要按照6周时间安排工作计划,不能提前结束实践工作。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这既是我市与清华大学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帮助我市企事业单位解决项目和技术难题的有效途径。要抓住机遇,鼓励和引导本地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实践项目,并通过社会实践切实解决一些难题。
2、项目申报是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基础工作。各县市区、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工作。各接收单位要根据清华大学参加社会实践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和研究的学科方向,结合实际提出高质量的实践项目。接收单位提出的实践项目需求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送交清华大学研究生院以后,原则上不得变更或取消。接收单位应做好与研究生的前期联系工作,指定具体项目负责人与研究生进行项目对接,确保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3、各接收单位要按照《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接收单位须知》要求,做好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实践期间的安全教育和保障工作(如接收单位需要安排实践研究生赴外地工作,不论时间长短,必须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确保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4、各接收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愿确定实践项目,认真填写《2013年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征集表》和《2013年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项目需求汇总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做好收集汇总,并于
联 系 人:杨微丽 马诘若
联系电话:2967939 2967931
电子邮箱:jn2967939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