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人社字[2013]27号
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13〕89号文件
做好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
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企业,中央、省属驻济有关企业: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89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省人社厅下发文件,将我市作为异地退管系统推广和应用工作的试点。各县(市、区)、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领取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重要意义,抓住先行试点的有利时机,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完成异地居住人员基本信息收集、协助认证表信函打印邮寄、异地退管系统数据文件上传和接收数据文件等工作。
异地居住人员资格认证可采取信函邮寄《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和《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网上认证)》两种方法同时进行。执行过程中,如遇“数据采集、基层网络连接、系统操作使用方法及录入”等有关操作系统应用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确保3月底前完成异地居住人员基本信息收集、数据文件上传工作,4月—6月完成异地居住人员认证工作。
联系方式: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科 293796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2937569
附件:转发《关于进一步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鲁人社字[2013]89号
转发《关于进一步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
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信息化、高效化,现将《关于进一步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9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是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各市要充分认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领取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进异地退管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按照逐步推进的原则,2013年济南、青岛、淄博、济宁、聊城5市先行开展,2014年其余市全面启动。
二、各级信息部门要按照指标项和业务功能调整要求,做好规划设计工作,完善相关制度,申请数字证书,做好联调测试工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按照指标要求,梳理退休人员及遗属的各项数据信息,并进行补录采集。
三、根据人社厅发[2012]97号文件要求,利用异地退管系统进行认证的,于每年3月1日前完成数据准备,
各市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方式:
省社保局 张同慧
电 话:(0531)81915832
传 真:(0531)81915875
厅信息中心 武伟东
电 话:(0531)81919751
传 真:(0531)81919786
附件:《关于进一步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 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97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社厅发〔2012〕97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
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按照《关于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2号)、《关于做好异地退管系统入网准备工作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11〕10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充分利用部级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系统(以下简称异地退管系统)开展网上认证,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协助认证表样式,规范业务经办流程
在原劳社厅发〔2004〕8号文原样式的基础上,结合网上认证的特点,对协助认证表进行统一调整,区分网上认证和非网上认证样式。凡是在居住地参加网上认证、通过部级异地退管系统办理业务的,参保地应向参保人员寄发带有“网上认证”字样的表单,并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打印在表单上,具体表单样式(见附表1)。居住地尚未参加网上认证的,参保地寄发表单样式(见附表2)。
二、统一关键时点,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
为保证在认证周期内完成协助认证工作,各地应提前部署数据、工作安排等准备工作,执行统一的工作周期。每年3月1日前完成数据准备等工作,每年3月1日至
三、统一协助认证机构,理顺认证工作机制
为保障认证工作的真实有效,协助认证工作应在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受理和办理。开展网上认证的地区,街道一级办理业务后,应将留存表单转送上级社保经办机构,统一进行网上反馈和工作量统计。
四、提前规划部署,做好系统启用准备工作
力争在明后两年完成异地退管系统的全面应用工作,“十二五”期末在全国基本实现网上认证。各省级社保经办机构和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应做好组织工作,根据当地的工作基础,明确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原则上应以省(区、市)为单位统一参加网上认证,也可以地市为单位入网。新参加网上认证工作的地区,应在当年2月20日前向部里申请。各地要做好工作任务分解、数据补录采集、基层网络连接、数字证书申请、业务操作培训等准备工作,保证网上认证工作的及早启动和有效开展。
联系方式:
部社保中心 刘佳炜
电话:(010)84216420
传真:(010)84220314
E-mail: liujiawei@mohrss.gov.cn
部信息中心 洪 祥
电话:(010)84202272
传真:(010)84201272
E-mail:hongxiang@mohrss.gov.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