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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举行
发布日期:2019-02-21 10:45 浏览次数: 字号:[ ]

221上午9:30《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运河宾馆三楼新闻发布厅举行。市新闻办主任汪巨龙主持发布会,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宪民和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我市就业创业工作相关情况,对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市人才服务中心、市场配置服务中心、就业办公室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大众日报济宁分社、齐鲁晚报济宁记者站、济宁日报、济宁晚报等11家媒体记者共40余人参加了发布会。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供稿)

新闻发布会现场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宪民介绍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实录

 

【汪巨龙】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宪民先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科长宫儒林先生,为大家解读我市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9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答记者问。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市人才服务中心、市场配置服务中心、就业办公室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十余家省市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感谢和欢迎大家的到来!

首先,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宪民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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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宪民】各位媒体朋友、各位来宾,大家好!很高心与大家面对面交流。首先,我谨代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各位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大家长期以来对就业创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向社会解读市政府近期出台的《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去年以来,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作出六稳的战略部署,将稳就业列为六稳工作之首。李克强总理两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议题。国务院于1117正式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省委、省政府迅速抓好贯彻落实,于1216制定出台了我省《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30号),17日在济南召开全省就业工作座谈会,龚正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就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这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稳就业工作的重视,为我们准确把握大势、有效应对变局提供了精准指导,也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就业工作,长期稳定就业局势,指明了正确方向。

济宁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过去一年,全市人社系统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工作、积极作为,圆满完成就业目标任务,全市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市人社局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一是核心指标运行良好。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74万人,超额完成省对市就业考核指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5%,在省定控制目标4%以内二是政策落实更加有力高效。全市发放就业创业补贴资金3.48亿元,为580户企业发放援企稳岗补贴5425万元,稳定就业岗位22.6万个。三是技能培训广泛深入。全市实施就业技能培训6.69万人、创业培训1.78万人。四是创业引领成效明显。新增省级创业示范平台3家。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32亿元,扶持创业1.4万人,带动就业7.02万人。五是就业服务更加精准。围绕十大产业举办招聘会633场,促进了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但是也要看到,去年以来,受外部发展环境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对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和就业产生一定影响,对我们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完善更加积极就业政策提出了新要求。为进一步应对宏观经济变化对就业的影响,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的就业,确保全市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市政府要求,会同23个市直部门,在充分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和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市实际,于春节前夕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94),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打出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组合拳,为全市广大企业和劳动者送出一份干货满满的新春政策大礼包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实施精准就业帮扶、推动政策落地生效等五个方面,共17条实在管用的政策措施。与近几年出台的多个促进就业政策文件相比,《实施意见》遵循稳字当头与底线思维并举,短期应对与长远谋划结合,明确责任与形成合力联动等几项原则,聚焦的重点有所不同,在诸多方面都有政策突破与创新:

支持企业力度加大。对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由40%提高到50%阶段性允许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条件由无法正常生产经营6个月以上放宽为连续3个月以上,缓缴范围扩展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会保险,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范围由养老医疗失业三险扩大到五险;对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阶段性降至1%政策今年4月底到期后延续实施,千方百计支持企业正常经营、用工稳定。

扶持创业力度加大。《实施意见》确定,从2019年起市政府每年继续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不少于1亿元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达到400万元;取消1.5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条件中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限的要求;按规定扣减限额9600元的自主创业人员应缴纳相关税费,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促进创业就业。

促进培训力度加大。《实施意见》确定,可由就业补助资金补充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足,鼓励困难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同时把5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补贴范围,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将见习补贴范围由择业派遣期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将补贴标准由最低工资标准提升至1.2倍最低工资标准;探索推行培训补贴直补个人模式,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职业培训期间再给予最长不超过30天的生活费补贴。

完善服务力度加大。实行失业登记常住地服务,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大龄、残疾、低保家庭等劳动者可在常住地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援助。对生活困难又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倍。《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对农民工的公共就业服务,开展清理欠薪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推动落实力度加大。不断优化流程,精简证明材料,确保各项政策规范便捷地惠及享受对象。加强统计监测和形势研判,坚持失业调控、失业动态监测、失业预警三位一体,做好全市150家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同时加强对企业用工工资支付、社保缴纳和裁员等情况的监控,积极防范并妥善应对规模性失业、欠薪逃匿、重大劳动争议等事件。

关于我市稳就业工作情况和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相关情况,我就简要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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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巨龙】:现在回答记者提问,请提问记者首先通报自己所在新闻机构。

1、【《济宁晚报》记者】您好,我是《济宁晚报》的记者。刚才从任局长通报中了解到,我市《实施意见》是在学习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的,请问相比省政府《若干意见》,我市政策主要的特点与不同有哪些?谢谢!

【宫儒林】好的。我市《实施意见》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促进扩大就业文件精神基础上,立足我市实际进行深化细化,力求能降低门槛的降低门槛,能放宽条件的放宽条件,能提高标准的提高标准,最大限度地释放政策红利,在许多方面都体现出了济宁的特点和做法,比如:一是《实施意见》确定,延长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政策期限,2019年起济宁市政府每年继续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不少于1亿元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二是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达到400万元,高于300万元的省定标准。三是将见习补贴范围由择业派遣期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并在全省率先提出将见习补贴标准由省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提升至1.2倍最低工资标准水平。

这个问题就回答这里,谢谢!

2、【《齐鲁晚报》记者】:您好,我是《齐鲁晚报》的记者。从刚才任局长的通报中可以看出,我市《实施意见》是一份含金量非常高的政策文件,请问《实施意见》出台后将给企业带来哪些实惠?

【宫儒林】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体,支持企业维护正常经营是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关键所在。《实施意见》将主要从三个方面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一是企业成本将进一步降低。《实施意见》出台后,我们将延续实施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对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无法正常生产经营3个月以上、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并免收滞纳金。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由补贴养老、医疗、失业三险扩大到五险,增加工伤、生育保险。对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实体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登记失业人员的,在3年内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登记失业人员每人每年5200元标准,定额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二是稳岗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20191120191231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上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三是企业劳动关系将进一步稳定。一方面允许困难企业通过集体协商,采取调整薪酬、在岗培训、弹性工时、轮岗轮休等方式,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和劳动关系。另一方面积极规范企业的裁员行为,清偿拖欠被裁减职工的工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这个问题就回答这里,谢谢!

3、【《东方圣城网》记者】:您好,我是《东方圣城网》记者,请问《实施意见》在落实上将采取哪些措施?

【宫儒林】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确保《实施意见》中各项政策尽快落地见效,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贯彻落实:一是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市人社局将会同财政部门尽快修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或细则规定,将《实施意见》规定的新政策、新标准、新范围、新办法等纳入其中,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政策的时效性,充分发挥各类资金扶持作用,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切实抓好政策服务。积极主动地向社会公布政策清单,规范申办流程,明确补贴标准等,完善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地。三是加大政策宣传。接下来我们还将有针对性的强化就业政策宣传解读,尽最大努力让广大企业和群众熟悉政策、听懂政策、用好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普惠度。在此也恳请各新闻媒体单位及广大记者朋友,一如既往地对全市就业创业工作给予关心、重视和支持,继续加大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为保持全市就业局势持续稳定、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我们愿与大家并肩携手、密切配合,共同搭建好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让保障民生的各项政策更好地进入千家万户、惠及每一个老百姓。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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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巨龙】:各位朋友、同志们,就业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是经济的晴雨表、社会的稳定器。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就业是永恒的课题,牵动着千家万户的生活,任何时候都要抓好。这里,也请新闻媒体的朋友大力宣传我市最新就业创业政策,深入挖掘特色亮点和创业典型,推动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大家如果还有什么问题需要进一步咨询、采访,可与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是:2967918。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