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要求,现将济宁市2020年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社会公布。
济宁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表(2020年12月).xls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