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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3 08:31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市属大企业、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并结合以下要求,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2020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

一、推荐选拔数量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达我市的指标,综合考虑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企业人员的分布情况,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选拔标准条件进行推荐:

(一)专业技术人员推荐数量

1.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可推荐不超过2名人选。

2.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根据人事管理权限按程序推荐,不占推荐名额。

3.对可享受省委省政府《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二件实事的通知》中全部政策的医务人员名额单列,由市卫健委按照推荐选拔程序,择优组织推荐3人。

(二)高技能人才推荐数量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企业可推荐不超过1名人选。

二、推荐选拔程序

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隶属关系自下而上、逐级向上推荐。市属高等院校、市管大企业可直接推荐上报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部门所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由其主管部门推荐;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以及非公有制单位的人选,由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推荐。

各单位上报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选拔条件,采取函评、通讯评审、会评等方式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定拟上报人选。

三、材料报送

各推荐部门(单位)务必于3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逾期不予受理。

1、纸质版材料:

(1)综合报告(加盖推荐人选工作单位公章);

(2)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六公开”(推荐人选工作单位盖章);

(3)《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高技能人才)》(推荐人选所工作单位盖章);

(4)附件材料(按照附件7整理)。

2、电子版材料:

(1)综合报告(加盖推荐人选工作单位公章)Word版;

(2)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六公开”(推荐人选工作单位盖章)的PDF扫描件;

(3)《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高技能人才)》(推荐人选所工作单位盖章)的PDF扫描件;

(4)《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高技能人才)》的Excel版;

(5)“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RPU格式的数据库文件;

(6)附件材料的PDF扫描件。

请各推荐部门,严格按照省厅通知有关要求,严把推荐质量,突出推荐重点,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联 系 人:师 超

联系电话:0537-2967989

电子邮箱:jnrsjrck@126. com

 

附件: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

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1-7附件2:附1-7.zip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