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午,一起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件借助“微仲裁”加“远程智慧庭审”系统在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一仲裁庭如期开庭。双方当事人通过自己“微仲裁”微信小程序出现在仲裁员电脑屏幕“远程智慧庭审”系统上,一场“隔空”庭审就此开始。这是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通过互联网成功审理的第一起案件。
庭审前,申请人王某和被申请人代理人通过自行搜索“济宁市仲裁院微仲裁”微信小程序,以上传身份证照片并按提示读出四位数字的方式完成了身份认证。庭审在规定时间开始后,两人点击“微信庭审”功能模块,三方实现视频连线。当事人庭前提交的仲裁文书、证据材料等由仲裁员操作“远程智慧庭审”系统,同步呈现在当事人手机屏幕上。仲裁员主持庭审,依次进行了仲裁庭调查、举证质证、仲裁庭辩论、主持调解等法定程序。书记员即刻上传庭审笔录,当事人当场签字确认回传。仲裁员敲响仲裁槌,庭审顺利结束。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时发布疫情期间劳动仲裁事宜公告,明确当事人因疫情无法及时申请仲裁的,可中止时效,并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电话预约、EMS邮寄等多种立案方式。为避免延期审理造成办案周期过长,积极探索“互联网+庭审”实践,开发工作程序,确保了整个庭审程序合法、环节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