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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文化的、价值的根源。济宁是儒家思想的创立之地,是济宁的优势、文化软实力。
要点一:以人为本是儒家思想的本质属性。在《论语·乡党》中有这样一句话:“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孔子生活的春秋时期马是非常贵重的财产,但是孔子首先担心的是人,这个地方的人是特指的,就是孔子家的用人。(厩焚,不是堂屋焚)用今天的话说就是雇员。问人不问马,说明孔是以人为本的。
要点二:以人为本,人包含企业法人、雇主和职工、雇员。要肯定企业家、雇主对社会的积极贡献,给予与这个积极贡献相匹配的社会地位、荣誉,他们不是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立面。当然,在今天劳动关系过分强调市场经济条件、忽视仁义道德条件的现实情况下,职工、雇员相对是处在弱势群体的一方,则要更加强调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其根本权益,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点三:劳动关系不仅是市场条件下的,也必须是道德条件下的。道德实践贯穿于人的整个生命过程中,整个生命的过程贯穿道德的实践,这是儒家的最高价值。职业不应该是人冷冰冰的谋生手段,而应该是人充满着温情的一种生活方式。孟子说“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如必自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孟子·滕文公上》) 一个人身上所需,要靠各种工匠的制作才能完备,如果一定要自己制作然后才使用,那就是率领天下的人奔走于道路之上,没有时间休息。人一生所用的一切,大都是由其他人制作的,而不可能是自己一个人制作出来的,人是相互提供生活必需品的。有了这样的需求,就自然有了职业的产生,为了生活,每一个自食其力的人,都要选择一份工作,一个职业。从事某种职业,讲求职业道德,可以完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乃至实现人生的完美。有了职业产生,就自然有了市场的交换,市场进一步的发展,就带动了生产规模的扩大,从而产生了劳动关系。真正的劳动关系自然也不应该是、也不能是劳资双方的对立,只能是以人为本的、具有仁爱精神的、在法律规范下的共建共享、和合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