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市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宣讲团在山东弘大建设有限公司开展成立以后首次宣讲活动。这次活动由市仲裁院副院长贾鹏、宣讲团团长孙方杰律师共同主持,针对建筑企业经营特点,就劳动用工法律防控、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项目经理法律风险三个课题分别由市仲裁院曹冉冉副庭长、宫瑞方律师、张笑林律师主讲。讲解内容采取政策法律+案例解析相结合的形式,深入浅出,取得了较好的现场效果。省人社厅劳动争议预防协商及调解调研组现场观看了宣讲活动,对我市“和为贵”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市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