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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政策类】申领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0-06-22 15:30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政策内容

202011日至20201231日,对符合条件人员给予一次性2170元临时生活补助。一个年度内,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当年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不得与最低生活保障、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2019年已享受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享受。

二、适用对象

符合济人社字〔201948号文件规定条件的2020年度下岗、待岗职工和2020年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符合济人社字〔201948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

三、办理条件

下岗、待岗职工需满足下列条件:1、在企业稳定就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年以上;2、因企业(与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为同一企业)生产经营困难,2020年度已经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未领取工资或基本生活费,或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领取的月基本生活费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70%

登记失业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12020年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失业登记前有单位就业登记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历史记录信息;3、截至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时仍未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的以下人员:女性四十五周岁、男性五十五周岁以上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

、补助标准

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标准,全市统一为2170元。一个年度内,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五、申办材料

符合条件的下岗、待岗职工提供材料:1、《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2、所在企业出具的职工本人过去12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职工本人过去12个月的工资银行流水、下岗待岗人员花名册。

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提供材料:1、《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2、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认定信息查询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

六、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下岗、待岗职工(含在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参保的)由所在企业向注册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集中申请,企业注册地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向失业登记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2、市、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公示后将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拨付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七、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审核办结。

八、咨询渠道

详见附件。

九、监督电话

业务监督电话:0537-2343204

行风监督电话:0537-2967927


附件

咨询渠道

县(市、区)

咨询电话

办公地址

市  直

0537-2343244

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大厅一楼29号窗口

任城区

0537-5661662
0537-5661663

济宁市建设路公交公司南邻任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大厅3号窗口

兖州区

0537-3413037
0537-3415169

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二楼失业服务科

曲阜市

0537-4497331
0537-4498339

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A016失业保险窗口

泗水县

0537-4228736
0537-4365376

泗水县为民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综合窗口

邹城市

0537-5214725
0537-5212352

邹城市护驾山路1739号邹城市就业服务局大厅2号窗口

微山县

0537-8222434
0537-8227166

微山县城后路2号微山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失业窗口

鱼台县

0537-6255355
0537-6227156

鱼台县政府北市民中心B馆04号窗口

金乡县

0537-8723506
0537-8771309

金乡县金珠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失业科窗口

嘉祥县

0537-6868952
0537-6868951

嘉祥为民服务中心西辅楼三楼E202失业服务窗口

汶上县

0537-7217236
0537-7217226

汶上县泉河路85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失业科20号窗口

梁山县

0537-7321432
0537-7368553

梁山县人民北路东段人社局综合服务中心3号窗口

经开区

0537-6990831          0537-6990881

济宁经济开发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西人社服务中心E1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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