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并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二、适用对象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
三、办理条件
1、在济宁行政区划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2、为其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当地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就业困难人员。即:①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③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⑦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⑧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四、补助标准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标准为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岗位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五、申办材料
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领表》;2、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单);3、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信息。
六、办事流程
1、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核查补贴申请材料,对审核通过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3、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咨询渠道
详见附件。
九、监督电话
业务监督电话:0537-2343204
行风监督电话:0537-2967927
附件
咨询渠道
县市区 | 咨询电话 | 办公地址 |
市 直 | 0537-2347770 0537-2343234 | 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大厅一楼30号窗口 |
任城区 | 0537-5661638 | 济宁市建设路42号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1号、2号窗口 |
兖州区 | 0537-3413791 | 兖州区扬州路2号为民服务大厅2楼31号窗口 |
曲阜市 | 0537-4497009 | 曲阜市大成路星光天地B座为民服务中心人社功能区17号窗口 |
泗水县 | 0537-4229519 | 泗水县中兴路10号为民服务中心1楼人社综合窗口 |
邹城市 | 0537-5212515 | 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为民服务中心1楼50号窗口 |
微山县 | 0537-8222434 | 微山县城后路2号公共就业服务中心1楼 |
鱼台县 | 0537-6227156 | 鱼台县政府北市民中心B馆04号窗口 |
金乡县 | 0537-8771309 | 金乡县金珠路6号为民服务中心2楼东5号窗口 |
嘉祥县 | 0537-6868952 | 嘉祥县呈祥街3号为民服务中心西辅楼3楼 |
汶上县 | 0537-7217226 | 汶上县泉河路85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楼18号窗口 |
梁山县 | 0537-7321432 | 梁山县公明大道东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1楼3号、5号窗口 |
高新区 | 0537-6628618 | 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5566号为民服务中心二楼42号窗口 |
太白湖新区 | 0537-6537217 |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新城发展大厦A座一楼五区 |
经开区 | 0537-6990831 | 济宁经济开发区呈祥大道与嘉美路交汇处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2楼西E1、E2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