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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发布日期:2020-06-04 18:02 浏览次数: 字号:[ ]

服  务  指  南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一、事项名称

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二、受理单位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各县(市、区)属地管理。

三、办理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5号);

2.《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

五、受理条件

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六、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交:《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就医申请备案表》。

七、办事流程

申请人向工伤保险科提报申请材料,即时反馈办理结果。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市直咨询电话:0537-2937520

业务监督电话:0537-2937313

行风监督电话:0537-2967927

十一、办理地点

市直办理地点: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

十二、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