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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指 南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
一、事项名称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
二、受理单位
济宁市人事考试中心,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兖矿集团员工保障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事部发〔2012〕56号)。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
五、受理条件
(一)参加全科(三科)报考条件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参加免1科报考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六、申请材料
网上提交:1.《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2.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仅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提供)。
七、办事流程
1.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查阅报名通知;
2.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交材料;
3.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费。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
收费标准: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9元。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市直咨询电话:0537-2967978
业务监督电话:0537-2967979
行风监督电话:0537-2967927
十一、办理地点
市直办理地点: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
十二、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