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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企业社会保险费补差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2 12:09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直各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2020年我市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公布,现就做好今年企业社会保险费补差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申报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补缴1-7月份执行新缴费基数后的差额部分由社保系统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生成,参保单位可在市社保中心官网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信息查询”模块“缴费单据查询”菜单中,将查询起始日期更改为“2020年7月1日”后查询补差单据,点击右下角“查询明细”按钮可查询补差明细,核对无误后缴费即可。无特殊情况无需到社保服务大厅办理。

二、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市社保中心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或到社保服务大厅缴纳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成功后在个人网上服务系统领取电子发票。

附:灵活就业人员网上缴费操作说明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0年8月 12日

灵活就业人员网上缴费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