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专技函〔202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53号)精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10月13日至10月17日举办“中医药疫情防控技术与路径”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研修内容
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广中医药在参与突发重大疫情中的技术方案、临床科研一体化路径、中西医结合工作机制、疫情防控常态化医院管理等,加强应急医疗队伍建设、科研攻关、国际合作,全力应对做好秋冬季疫情和传染病防控工作。邀请参与新冠肺炎、甲流防治的中医药专家、科研人员及公共卫生专家授课,有效提升中医药在突发疫情综合救治能力和整体防控服务能力。
二、研修方式
本次高级研修班采取专家集中授课、座谈研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三、研修人员及报名方式
(一)研修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急诊、呼吸、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等临床专业高级中医药卫生技术人员;医务处、医院感染控制科、护理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中医药卫生技术人员信息管理人员;卫生行政管理人员。本期研修人数限额80人,以报名先后参加学习。
(二)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尽快确定研修人员名单,并于10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附件1)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bjzyyxh@163.com。
(三)报名确认
承办方将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送确认通知和报到须知,研修人员凭确认信息报到。
四、研修时间和地点
(一)研修时间
2020年10月13日(星期二)至10月17日(星期六),10月13日报到,10月17日返程。
(二)研修地点
北京万方苑国际酒店(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4号),市内乘坐地铁4号线至马家堡站下车,步行约10分钟即到。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研修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不少于3000字),于研修结束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jzyyxh@163.com。
(二)研修人员修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颁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项目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三)研修人员报到时,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原件。
(四)研修人员在研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身体状况及旅行史、居住史,出示健康码。
(五)为保证研修效果,研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培训纪律,研修期间未经承办方同意不得请假。
(六)本次研修不收取任何费用,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北京中医药学会
杨 娜:010-65223477 13501081858
电子邮箱:bjzyyxh@163.com
2.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白宝辉:010-63167769
附件:1.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 日
附件1
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单位盖章: 日期:2020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 学 历 | |||||
身份证号 | 所学专业 | |||||
工作单位 和职务 | ||||||
通信地址 和邮编 | ||||||
电子邮箱 和传真 |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
报到时间 | 是否住宿 | □ 住宿 □本市不住宿 | ||||
个人 简要 情况 (含所学专业和现从事工作) | ||||||
备 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