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名称:关于印发《2021年济宁市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二、核心内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稳就业”“保就业”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摸清需求、分类施策”的工作思路,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扶持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2021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3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45万人,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
三、服务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
四、工作举措
(一)摸清“两个需求”,建立工作台账。
1.摸清就业需求,建立就业需求台账。各县(市、区)通过电话调查、网络连线、上门走访、数据调取等方式,摸清辖区内重点群体就业服务需求,建立《重点群体就业需求台账》。
2.摸清企业需求,建立岗位需求台账。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主动对接生产运营稳定、用工出现短缺的企业,分类别、分人群针对性收集一批适合重点群体特点的岗位信息,建立《企业岗位需求台账》。
(二)实施“四项工程”,分类施策推进。
3.实施“技能提升工程”。对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精准施策,实行“一人一表”,全面摸清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训需求;依托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网、行知学徒网等网络平台开展线上理论教学,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开展特色线下操作实训,实现服务对象应培尽培。
4.实施“岗位开发工程”。发挥投资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带动就业作用,增加就业岗位供给;开发储备一批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困难群体;鼓励重点企业开发一批门槛低、上手快的岗位,优先招用就业困难人员。
5.实施“供需对接工程”。对有技能、有求职意愿的重点群体,实施“一人一策”,制订专属援助计划,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开展信息摸排,精准匹配群众就业和企业岗位需求,针对性推送相关信息;推广邹城市“村级劳务中介”做法,通过各级人社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搭建求职用工平台,多渠道全方位推介就业岗位;举办特色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分批分类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专场招聘会。
6.实施“创业扶持工程”。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提供“培训+场地+资金”一链式服务,主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分类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提升创业能力;优先推荐有创业意愿的创业者就地就近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落实租金减免等各项扶持政策。
(三)做好“四个保障”,提供有力支撑。
7.强化政策保障。对就业创业的重点群体和吸纳安置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积极落实各项政策,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强化服务保障。全市设立312名基层人社服务专员,主动对接辖区内企业,开展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资金“四送”暖心服务活动,精准了解企业需求,建立服务台账,确保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9.强化宣传保障。建立信息精准推送制度,针对不同群体、不同机构,以漫画、视频、短信等形式,分批分类推送求职招聘、职业培训、扶持政策等各类信息,积极引导重点群体选择就业岗位、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