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技能人才评价需要,济宁市积极建立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
推广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将技能人才评价权利下放到企业,充分发挥企业评价自主权,企业可对本企业员工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申请备案自主评价工作的企业,随时受理,企业可向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相关科室提交申报材料,大型企业也可直接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相关科室提交申报材料。目前全市共86家企业完成自主评价备案,今年以来6595名技能人才通过企业自主评价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021年济宁中银电化有限公司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化学检验员实操考核照片
技工院校开展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更好地服务和支持技工院校技能人才的培养,我省自2020年起实施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备案,经市级、省级、人社部逐级审核后公示、发布。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3家技工院校具备了认定资格,已备案院校可对本院校技工教育学籍的毕业生开展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2021年已有2498名学生通过认定获得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021年6月济宁技师学院开展我市首次技工院校学生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照片
推进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济宁市技师学院作为我市的山东省首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面向社会人员开展保育师等三个职业的(工种)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济宁市在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注重做好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才在新制度下的晋升工作。指导企业在制定职业技能等级晋升的申报条件、破格条件时,将对现持有证书要求写成“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即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晋升高一等级技能等级的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