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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度如意集团轻纺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3 10:18 浏览次数: 字号:[ ]

集团所属各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凡在如意集团各所属企业从事纺织、服装设计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要求

2021年度如意集团轻纺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条件和政策规定。

1、评审条件按照《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规定执行,标准条件已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2、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文件要求,申报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已经取得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证书,可在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3、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职称评审时提供近五年以来的继续教育情况。

4、对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5、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技术工人待遇的通知》(鲁办发〔2019〕9号)有关规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6、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按《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文件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依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

7、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和建立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28号)执行。              

8、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其改系列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依据。

9、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中级职称的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在重要和关键的工序,长期从事生产一线操作工作,技术水平高超,连续多年产量、质量指标均名列前茅;或多年来工作表现优秀,在省级以上等重大操作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或本人技术领先,能够解决相应的技术难题,或有重要的操作法、技术革新成果并取得重要经济效益;或在培养新人方面的成绩突出,成效明显;或在本专业领域或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和卓越成就,为集团公司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等。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在集团内工作四年及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集团内工作六年及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在集团内工作八年以上。

10、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及填报要求

1、2021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进行注册并填报。

2、申报人员要严格按要求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填报的单位名称须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3、学历信息: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要与学历学位证书信息一致,不得随意简写。

4、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现专业技术职称获得资格时间要按实际取得资格的情况规范填写。其中,获得资格时间一栏,职称证书标注公布时间(生效时间)的,以公布时间(生效时间)为准;定职取得资格的填写职称主管部门审核时间。

5、聘任时间及年限:聘任时间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第一次受聘(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填写聘任(从事)累计的年限,年限计算到2021年年底。

6、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信息:填写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

7、改系列申报人员还需上传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扫描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8、 近五年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填写近五年以来的继续教育情况,并上传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9、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分为获奖课题专利论文著作其他等五类,每一类别均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填写数量每类不超过3项,同一论文或成果取得多项奖项的只填最高奖项,并上传原件扫描件(论文需上传体现刊号的期刊封面、目录、原文,著作需上传封面、编辑人员页、目录页、内容页等),不允许填写任现职以前和无原件的成果及奖项。

其中,获奖一栏,时间填写获奖证书或有关文件的落款时间。成果名称先注明奖励:,然后写奖励名称;等级填写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级等;位次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或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批准机关填写获奖证书或文件颁发单位。

论文著作一栏,时间填写论文或著作的出版时间。成果名称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 位次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或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报刊或出版社填写刊发论文的刊物名称或著作发行的出版社名称;转载刊物填写论文或著作内容转载的刊物名称。著作类位次请规范填写为:主编2/3、副主编1/4、编委3/25等)。论文/著作无转载刊物的填写“无”。

专利一栏,时间填写专利证书上的落款时间;成果名称先注明专利:,然后写专利名称;专利类别填写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位次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或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批准机关填写专利证书颁发单位名称。

课题一栏,时间填写课题鉴定完成时间;成果名称先注明课题:,然后写课题名称;等级填写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级等;位次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或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批准机关填写批准课题立项的单位名称。

其他一栏填写上述4类代表性成果不能涵盖的成果;专业技术人员在集团内部刊物发表的论文、著作、作品等可作为评审依据。

10、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需填写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包括完成的业务工作任务、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

11、申报人员除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外,还必须上传本人照片、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其他资料不需要上传。

(二)纸质材料报送类别、数量及要求

1、《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2份。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4份(A3纸型,必须从系统中导出并双面打印,以下简称《评审表》)。

3、学历及学位证书。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正常查验学历学位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再提供原件(如证书丢失,须提交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4、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聘书(原件)。

5、《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1份。

6、《六公开监督卡》1份。

7、近五年以来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8、《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

9、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10、对于申报破格晋升的材料,所在单位及呈报部门应按照破格申报条件认真审核。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所在单位出具破格晋升推荐报告一式2份,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11、网上填报的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

 (三)呈报单位材料要求

1、呈报单位在报送材料时,提供《2021年度工程技术专业×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2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将所有申报人员材料按照花名册顺序排好,并将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表按申报人员花名册顺序排列单独报送。务必保证申报人员电子材料、花名册和档案袋装箱顺序完全一致。

2、所有纸质申报材料请装入档案袋内,并按照材料装订要求进行装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奖励证书、论文期刊等原件及《六公开监督卡》等其他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内。其中,论文应在期刊目录上用铅笔作好标记,并将文章折页,以方便查阅。

3、申报材料时,请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不受理补报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各种材料。论文及著作发表出版时间、成果及受奖公布时间等截止到网络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复印件及电子刊物。各呈报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系统中的电子数据材料要在纸质材料报送前一次性上报。

(四)呈报单位审查要求

1、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

(1)在本专业领域具有高超的技术能力,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中负责最关键最重要的环节,能够负责和组织协调整个的设计工程或技术工程并取得突出成果,工作业绩突出,指导和培养新人成绩突出,并在业界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影响力;

(2)有较高水平的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是集团公司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以及省、市科技进步奖和发明专利的主要人员;

(3)所在公司为集团公司经济效益贡献显著,本人为本公司完成经济指标贡献突出,业绩在本公司排名中始终名列前茅;

(4)在完成集团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重大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其它为解决企业经济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出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为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有较大影响的人员。

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按规定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他申报材料可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经公示无异议、确定申报的,由所在单位填写《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明确填写公示情况、单位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人员材料一同报送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审核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3、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4、《评审表》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的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等信息要填写完整,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要填写明确意见。

四、纪律要求

1、严肃评审纪律。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申报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审查关。

2、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3、建立职称诚信制度。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信用状况不良的个人、单位或组织,将在行政监管、行政便利、财政资金申请等方面给予一定限制和惩戒。

五、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按照省、市有关材料呈报和评审时间要求,采取集中时间受理申报材料的办法,请各呈报部门在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6日期间安排专人将评审材料报送到指定地点。

联系电话:0537-2931166

报送地点:如意科技艺术中心7楼人力资源中心

 

附件:1、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

2、档案袋目录

3、材料装订目录

4、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5、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

6、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

7、考核登记表

 附件1: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doc

附件2:档案袋目录.doc

附件3:材料装订目录.doc

附件4: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doc

附件5: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6: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doc

附件7:考核登记表.doc

                                                                

                                     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