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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召开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行政指导会
发布日期:2021-12-27 17:04 浏览次数: 字号:[ ]

1227日,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召开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就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对美团、饿了么、滴滴、老兵代驾、蓝海科技、万合大数据、山东搜企电子商务恒厚物联网8家平台企业进行联合行政指导

会议听取了各平台企业的用工情况介绍,解读了国家、省和市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政策文件规定有关部门根据监管职责,对各企业提出了行政指导要求和意见建议,与企业进行了座谈交流,解答了有关问题。

会议指出,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事关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也是实现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平台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理解和把握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政策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头部平台企业要模范依法合规用工,积极履行用工责任,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要全面掌握依托平台就业的劳动者、用工合作企业基本情况,梳理排查平台用工问题,差缺补漏、及时整改。要依法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充分听取劳动者意见建议,优化平台算法规则,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休息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要完善与用工合作企业的合作协议,督促用工合作企业依法合规用工。建立健全劳动者诉求表达机制,建立劳动关系矛盾调处和风险预警制度,保障劳动者的申诉得到及时回应和客观公正处理。

会议强调,平台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要树立利益共同体意识,形成合作共赢,共谋发展的理念。平台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心关爱劳动者,自觉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要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以理性合法的方式来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要引导社会公众充分尊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切实提高劳动者职业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