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委、妇女联合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行业协会,各大企业:
为充分发挥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根据《济宁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济人社发〔2017〕1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市级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举办竞赛原则
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应坚持社会效益为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员工业绩考核、企业生产和技术革新紧密结合,发现培养一批高水平技能人才。
二、申报竞赛级别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办或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共同组织的全市性跨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按照市级一类竞赛申报;由市级部门单位、市级行业协会、企业集团或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主办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按照市级二类竞赛申报,其中创新性强、组织严谨规范的技能大赛,经评估也可择优纳入市级一类竞赛目录。
三、申报主体条件
申请举办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竞赛主办单位为企业的,其从业人员总数不少于100人;
(三)有与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四)有与职业技能竞赛水平相适应的专家裁判队伍,并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赛务工作;
(五)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支持;
(六)能够组织提供竞赛所需的场所、设施、设备、竞赛原材料和评定成绩所需的检测、检验手段。
四、竞赛职业(工种)范围
竞赛职业(工种)优先选择技术含量高、通用性较强、从业人员较多、社会影响力较大的职业(工种),或发展较迅速的新职业(工种)以及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原则上,每项市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可申报不超过6个竞赛职业(工种),每项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可申报不超过4个竞赛职业(工种)。
举办竞赛的职业(工种)一般应具有国家职业标准,设置了高级工或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但围绕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以及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战略相关领域,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纺织服装、高效农业、文化旅游、现代金融等产业领域的技能竞赛项目可酌情申报。
五、竞赛目录发布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职业技能竞赛的综合管理工作,会同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根据竞赛项目申报情况,统筹全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择优确定市级一、二类竞赛目录并发布。
六、竞赛结果运用
列入市级竞赛目录的项目,符合条件的选手可按规定给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最高可为高级技师)晋升、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推荐参评“济宁市技术能手”等待遇;竞赛组织得力、竞赛选手成绩突出的单位可给予通报表扬;主办或承办竞赛的企业可申请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备案。
七、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竞赛项目申报工作,紧密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有针对性地申报技能竞赛项目。拟与相关部门联合举办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须事先征得联合举办部门同意后再行申报。竞赛项目实施前,应向同级或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
(二)各申报单位需填写《2021年度济宁市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4月9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省运会指挥中心E761房间),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2967398 电子邮箱:rsjzynljsk@ji.shandong.cn
附件:2021年度济宁市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
2021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