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规范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2号),我单位起草了《济宁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发送至邮箱jnsjybgscwk@ji.shandong.cn,邮件中请注明联系方式。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9日。
联系人:马东方联系电话:0537-2346286
附件:《济宁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