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市2021年第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30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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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全市2021年第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共1起,见附件)。
附件:济宁市2021年第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表.xlsx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