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市直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后,有符合领取条件的直系亲属,包括祖父、父亲、丈夫,祖母、母亲、妻子,子、女,兄弟、姐妹,孙子、孙女。
二、申请材料
现场办理:
1.直系亲属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认定直系亲属的原始资料,如户口本、结婚证或职工档案;
3.职工死亡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社保部门与民政部门信息共享系统能查询到火化信息的无需提供。
三、办事流程
现场办理:
1.市直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或死者直系亲属代表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为民服务中心1楼大厅申领;
2.科室前台工作人员先进行受理并审核扫描材料,主要审核直系亲属代表人资格和死亡时间,受理完成后系统自动转初审岗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转复审岗进行复审,复审完成后,打印继承额支付表并向申请人员反馈办理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规定时限: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申领条件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承诺时限: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即时办结。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37318
监督电话:0537-2937313
七、办理地点
现场办理地点: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综合专区B101-106号窗口。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九、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办事指引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