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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引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业保险金申领

、受理条件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军龄、工龄等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提供材料。

、办事流程

网上办理:

失业人员可通过爱山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失业保险金。

1、搜索小程序

点击手机桌面“微信”APP图标,进入微信界面,在搜索框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

2、进入申领页面

进入个人电子社保卡页面,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进行失业保险金的申领。

3、提交申请信息

进入“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模块,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待遇发放信息,需要上传材料的点击上传附件,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规定时限: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承诺时限: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37916

监督电话:0537-2937313

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网址www.12333.gov.cn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九、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办事指引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