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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引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受理条件

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签订单位委托集体存档协议后,用人单位可申请办理本单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无工作单位的个人档案,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办理个人委托存档。

、申请材料

(一)网上办理:

办理单位委托存档的:1.身份证(电子图像版)2.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用文件(电子图像版);3.单位介绍信(电子图像版)。

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的:1.身份证(电子图像版)。

(二)现场办理:

办理单位委托存档:1.身份证2.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用文件3.单位介绍信

办理个人委托存档:1.本人身份证2.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办事流程

(一)网上办理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登录”点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办理,选择单位委托或个人委托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办理单位集体委托存档上传电子图像版的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录用文件或单位介绍信办理个人委托存档上传电子图像版的本人身份证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上述《业务经办信用承诺书》”,提交即可。

(二)现场办理:按照对应的情形,携带相应申请材料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即可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679330537-2967185

监督电话:0537-2967927

办理地点

上办理链接: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网址: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

现场办理地点: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二楼档案中心;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综合专区B107号窗口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1.单位介绍信》;

2.授权委托书》。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工作表单及附件.docx

、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办事指引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