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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引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受理条件

委托存档的流动人员,可以申请将其存放的人事档案转出

、申请材料

(一)网上办理: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开具的调档函(电子图像版);

2.本人身份证(电子图像版);

其中属于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开具的辞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电子图像版)。

(二)现场办理: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开具的调档函

2.存档人(经办人身份证

他人代办的,提供存档人员授权委托书;属于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开具的辞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办事流程

(一)网上办理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登录”点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办理填写转出申请信息上传电子图像版的调档函本人身份证和原单位开具的辞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上述《业务经办信用承诺书》”,提交转出申请即可。

(二)现场办理按照对应的情形,携带相应申请材料到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即可。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679330537-2967185

监督电话:0537-2967927

办理地点

上办理链接: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网址: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

现场办理地点: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二楼档案中心;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综合专区B107号窗口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工作表单及附件.docx

、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办事指引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