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对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合格后,可申请确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具体如下: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确定为“员”级资格;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确定为“助师”级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确定为“助师”级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确定为中级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确定为中级资格。
中小学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技校教师以及国家、省市规定以考代评的系列不再适用正规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资格有关规定。
二、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
全日制学历证书、全日制学位证书、报到证(报到证未派遣的,需提供经人社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材料,能通过信息共享方式查询的不需提供)。
三、办事流程
网上办理: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根据提示填报提交相关材料。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67959
监督电话:0537-2967927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无
九、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办事指引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