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的规定,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1.《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在内地(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二、申请材料
现场办理: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申请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原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或原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仅报考免一科级别的应试人员提供)。
三、办事流程
现场办理:
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查阅报名通知,了解报名流程及要求,登录房地产估价师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完成后携带有关材料现场办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服务平台缴费。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每人每科65元,《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每人69元。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67978
监督电话:0537-2967927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房地产估价师网上报名系统
(办理网址:http://gjsksbm.cirea.org.cn:9001);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无
九、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办事指引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