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参加济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死亡、出国定居或丧失中国国籍后,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
二、申请材料
网上或现场办理:
方式一:1.死亡承诺书或职工死亡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2.户口簿或结婚证等证明继承人与死亡职工关系的材料;3.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4.《济宁市养老金继承核定表》(一式两份);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手册。
方式二:1.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2.承诺书;3.待遇申领人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事流程
(一)网上办理:
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点击“一网通办”—站点切换至“济宁市”—在搜索框输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点击“进入办理”,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二)现场办理:
1.市直管机关事业单位经办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手续;
2.科室工作人员先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转科室负责人进行复审,复审无误后向申请人员反馈办理结果。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37961
监督电话:0537-2937313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山东省人民政府 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办理网址:http://search.shandong.gov.cn/index);
现场办理地点: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综合专区B101-106号窗口。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1、《济宁市养老金继承核定表》;
2、《承诺书》;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在职)工作表单及附件.docx
九、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办事指引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