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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引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就医备案

、受理条件

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含老工伤人员),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应由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转诊转院申请,由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报社保经办机构备案。

、申请材料

《山东省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异地就医)申请确认表》

、办事流程

现场办理:

工伤人员(近亲属)或用人单位携带申请材料至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核通过。

网上办理:

1.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工伤保险--工伤异地居住(就医)申请”,并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2.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就医备案”,并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3.登陆“爱山东”APP,搜索“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就医备案”,并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规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37520

监督电话:0537-2967927

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

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si.12333.gov.cn/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

(办理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

现场办理地点:

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综合专区B101-106号窗口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京杭路30号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人社综合服务大厅C114室。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山东省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异地就医)申请确认表》

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就医备案工作表单及附件.docx

、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办事指引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