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经申请备案后,工伤人员在异地医疗机构发生工伤医疗费。
二、申请材料
现场办理: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2.车票、住宿发票等原始票据。
三、办事流程
现场办理:
工伤人员(近亲属)或用人单位携带申请材料至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核通过后拨付待遇。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规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37520
监督电话:0537-2937313
七、办理地点
现场办理地点: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综合专区B101-106号窗口;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京杭路30号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人社综合服务大厅C114室。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工伤职工异地就医交通费、住宿费、医院外伙食补助费申领工作表单及附件.docx
九、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办事指引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