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市场监管
省人社厅发文推广我市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经验做法
发布日期:2021-07-09 11:09 浏览次数: 字号:[ ]

76日,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学习推广济宁市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经验做法的通知》,在全省推广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做法。

近年来,深度聚焦监管体系建设,制度、措施、服务三个方面出发,大胆探索、综合施策、持续发力,探索构建起健全务实、透明高效的监管机制,趟出了一条深化提升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实效的新路径主要做法有:

一、坚持制度先行,打造监管体系制度支撑。

一方面,推进市场监管法制建设。今年,市人社局联合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出台《济宁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从事前审批到事中、事后监管全过程的角度,对《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等人力资源市场领域最新法规、涉渔中介等重点领域以及国家、省有关文件中涉及机构监管的规定进行了整理集成,对规定不明确的地方予以具体细化,有效解决政策碎片化基层操作难问题

另一方面,制定日常监管实施标准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的通知》,建立平时管理制度。推动形成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常态化联系机制,指导各县(市、区)人社局定期与辖区内监管对象沟通联系,沟通联系以上门为主、电话为辅,原则上每月至少联系一次、每季度至少上门检查一次对未在经营场所明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备案凭证)、监督电话等事项的,督促机构限时整改到位,将工作做实在日常、问题化解在平时。

二、注重措施创新,找准基层监管有效抓手

一方面,“面”上监管增实效。一是每年定期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从精简年报材料、无纸化报送、强化信息公示等方面予以调整优化,取消不必要材料和重复报送,通过不见面报送方式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促进工作成效与企业满意度双提高。二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每两年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信用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评价结果分A优秀)、B良好)、C较差)三级管理,A级信用服务机构基础上,累计评选出16市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三是定期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市人社局联合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每年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另一方面,“点”上监管求突破。一是实行三张清单管理制度。人社部门动态调查掌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机构情况、定期举办现场招聘会的机构情况等3类信息,建立全市统一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信息库。二是实行招聘会报告制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现场招聘会,应当制定组织实施办法、应急预案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且应当自现场招聘会结束后15日内,向举办地县(市、区)人社局报告招聘会举办情况。三是强化涉渔中介监管。市人社局联合市工信、公安、财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网信、行政审批等8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涉渔中介机构监管的通知》,全面掌握涉渔中介机构底数并加强监管。

三、拓宽服务路径,推动监督成果切实转化

一方面,深入对接聚思路。市人社局建立部门、机构、企业三方参与的人力资源服务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市县联动开展、诚信机构与骨干企业自主自愿参加的方式,定期会商监管服务相关事宜,共商共促行业发展。同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人力资源服务业集中走访调研活动,深入了解掌握企业经营发展的一手资料,形成不少于5000字的书面调研报告,为培育行业领军企业、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提供现实依据和决策参考。

另一方面,精准施策促实效。今年,市人社局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和务实创新的举措,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拓宽发展渠道。一是创新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主题招聘活动。举办济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聚能·汇才大型招聘会,集聚市域内优质职业中介机构,集中式、高质量供给招聘岗位,发挥集约倍增效应。邀请市内规上企业,以及驻济高校在校大学生参会,在供需两端、三方主体间搭建高效对接平台,促进招聘会成效成果。二是组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访问团开展现场对接。挑选部分经营规范、诚实守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成访问团,与市技工教育集团成员企业开展对接,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