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政策项目 | 政策服务待遇 | 联系科室单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1 | 就业登记 |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 市公共就业 和人才服务中心 | 2343234 |
2 | 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要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可在发证日期12个月以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 市公共就业 和人才服务中心 | 2343244 |
3 | 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确认专业技术资格办理 | 对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合格后,可申请确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具体如下: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确定为“员”级资格; (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确定为“助师”级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确定为“助师”级资格; (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确定为中级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确定为中级资格。 | 市人社局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科 | 2967959 |
4 | 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 | 登录济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实现继续教育政策发布、在线学习、证书打印、统计汇总于一体,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2967959 |
5 | 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 | 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出入境和居留、住房保障、编制管理、职称评定、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交通出行等23个方面的便捷服务。 | 市公共就业 和人才服务中心 | 2967985 |
6 | 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 | 在各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服务事项主管部门、服务承接单位(机构)和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配备服务专员,负责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咨询、政策落实、人文关怀、创新创业等“保姆式”“一对一”服务。 | 市公共就业 和人才服务中心 | 2967985 |
7 | 5112345人才服务专线 | 建立5112345人才服务专线,及时受理人才有关诉求事项。 | 市公共就业 和人才服务中心 | 2967985 |
8 | 发放“圣地人才一卡通” | 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及时发放“圣地人才一卡通”,高层次人才凭卡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 市公共就业 和人才服务中心 | 2967985 |
9 | 企业人才博士、硕士 学位奖励 | 企业现有人才获得我市紧缺专业博士、硕士学位的,市、县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奖励(税后)。 | 市人社局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科 | 2967959 |
10 | 制造业企业在职职工高级职称奖励 | 制造业企业在职职工新获得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分别给予个人5万元、2万元奖励(税后)。 | 市人社局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科 | 2967959 |
11 | 人才配偶补贴 | 高层次人才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含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新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配偶,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市财政2年内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为其发放生活补助。 | 市公共就业 和人才服务中心 | 2967985 |
12 | 博士后人才补贴 | 对到博士后站开展研究的博士后,在站期间根据入站身份,市级财政按照全职人员每人每年10万元(税后)、在职人员每人每年5万元(税后)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人才补贴。 | 市人社局 人才开发科 | 2967989 |
13 | 重点人才工程申报企业申报服务专员奖励(泰山产业技能领军人才) | 对助力人才申报泰山产业技能领军人才的企业服务专员,每成功入选1人,财政给予2万元奖励(市、县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 市人社局 人才开发科 | 2967989 |
14 | 全职引进或新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资金奖励 | (1)对新全职引进或新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选手,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2)对新全职引进或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奖励。 | 市人社局 职业能力建设科 | 2967398 |
15 | 企业职工新取得特级技师、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补贴 | 对企业在职职工新取得特级技师、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分别给予个人5000元、3000元、2000元一次性补贴。 | 市人社局 职业能力建设科 | 2967398 |
16 | 企业职工特殊工种 提前退休手续办理 | 原国有或县以上集体企业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单位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或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可按规定办理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及时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市人社局 养老保险科 | 2966798 |
17 | 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 手续办理 | 企业职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单位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且经当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规定办理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手续,及时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市人社局 养老保险科 | 2966798 |
18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已经参加济宁市社会保险,需申领社保卡,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不能证明监护人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明),前往我市社保卡合作银行“一站式”即时制卡网点,直接办理社保卡即时制卡。 | 市人社局 技术中心 | 2937569 |
19 |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 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 | 市人社局 劳动关系科 | 2967163 |
20 | 社保费补缴 | 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可补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 市人社局 养老保险科 | 2966798 |
市社保中心 | 29379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