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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鲁人社函〔2020〕60号文做好2021年度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6 09:40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1年度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6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按时完成研修项目,报省厅附件同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纪康

联系电话:0537-2967959

电子邮箱:rsjzjk@ji.shandong.cn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1年度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2021年我厅继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经评审论证,共97个高级研修项目确定为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见附件1),现予以印发,并就做好2021年度高级研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级研修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高级研修项目是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的重要抓手,对于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我省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等“八大发展战略”需要,突出重点领域需求,突出研修项目的公益性、示范性和引导性,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培训质量,打造精品项目,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

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实施到位

列入计划的选题申报单位和承办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到位。

(一)研修组织。各主管部门和承办单位要明确项目主要负责人,确定实施方案,按照计划组织实施,确保研修项目有序进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时间为4天左右(不少于24学时),学员30人左右。省级高级研修项目面向全省招收学员,承办单位应在开班前10个工作日将备案表(附件2)、实施方案(含考核方式)及招收学员通知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各主管部门和承办单位要统筹疫情防控与高级研修项目实施工作,落实研修计划。各办班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谁承办、谁负责,严密组织,科学防控,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举措,制定办班期间疫情防控方案,加强防控物资和应急预案准备工作,确保安全稳妥办班。同时,简化办班流程,创新办班形式,高质量完成研修任务。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高风险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办班时间和地点,并在办班前报送调整情况说明。

(二)师资配备。各有关单位要按需施教,精心设置培训课程,邀请行业内高水平专家授课,采取多种方式组织研修,切实保证研修质量。鼓励各承办单位积极邀请院士、高层次人才主持或参加授课。

(三)学员选派。各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高级研修,并向承办单位报送高级研修项目报名回执(附件3)。承办单位要加强学员的审验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获得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

(四)班委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参加学习的党员要成立班委和临时党小组,严格规范党内生活。承办单位要积极支持班委、临时党小组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开展政治学习、班组讨论、主题实践等活动。党员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情况,要作为结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培训结束后,承办单位要对班委和临时党小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予以宣传。

(五)服务乡村振兴、助力疫情防控。按照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要求,今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中单列“乡村振兴”和“疫情防控”专项,专门支持以服务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为主题的高级研修项目。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实施,精心安排课程,聘请优质师资,在分配学员名额时要重点向工作在乡村振兴、抗击疫情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保证专项班次培训质量。

(六)经费保障。2021年高级研修项目全部为非资助类项目,由申报单位或承办单位自筹经费保障,不得向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收取培训费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财务规定,加强管理,确保经费使用效益,完成办班后按经费保障渠道结算。

三、加强项目实施的督导检查工作

高级研修项目实施结束后,各申报单位和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评估,并于研修项目结束一个月内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学员名单(见附件4)、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见附件5)、绩效考核表(见附件6)、执行情况验收表(见附件7)。

四、有关要求

(一)研修项目应按时组织实施,所有研修项目须于2021年11月底前组织实施完毕。

(二)各市、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媒体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优质课程、课件共享,切实发挥好高级研修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各市、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学员和培训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端正学风,严谨治学。我厅将对部分项目班次进行监督巡查,对不按规定备案、组织的承办单位,下一年度将不再受理申请。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

联 系 人:王磊

联系电话:0531—8606228386912801(传真)

电子邮箱:sdzjryjxjy@shandong.cn

通讯地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邮编:250014)

附件:1.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1年高

         级研修项目计划

      2.高级研修项目备案表

      3.高级研修项目报名回执(模板)

      4.高级研修项目学员名单

      5.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范本)

      6.高级研修项目绩效考核表

      7.高级研修项目执行情况验收表

附件1:2021高研项目计划.doc

附件2-7:2021高研项目附表.doc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8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