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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1年度出版、一级建造师(含增项)、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增项)、执业药师、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3 15:46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位考生:

济宁市2021年度出版、一级建造师(含增项)、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增项)、执业药师、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合格证书已下发至我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邮寄办理

为方便广大考生,我中心已开通证书邮寄业务,疫情期间考生可优先选择此业务,实现不见面办理。考生可在任意时间申请,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日受理。证书领取人员本人登录证书邮寄系统(http://221.214.94.16:8081/yjsq/v1/index.aspx)后登记本人有效邮寄地址,证书将通过邮政速递公司寄递。付费方式为货到付款,邮寄费用以邮政速递公司定价为准。

邮寄进度查询网址:www.ems.com.cn

证书邮寄申请系统操作指南.pdf

二、电子证书

2017年度至今及部分既往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数据已上线“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急需用证的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下载本人的电子证书。

(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

三、现场办理

个人现场办理时间:2022223日—20223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办理地点: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大厅3A315房间。咨询电话:2967273。领取证书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人需要提供代办人和考生本人双方有效身份证件)请做好个人防护。过期未领证书的考生请以申请邮寄的方式领取。   

四、特别提醒

1、根据鲁人社字[2019]12号文规定,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将由省人社厅集中上交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销毁。

2、根据人社厅发[2021] 97号文规定,自20211216日起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启用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证书合格人员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打印电子证书、邮寄办理、个人现场办理任一方式办理证书。

 

附件: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

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合格人员名单.xlsx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含增项)合格人员名单.xlsx

2021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合格人员名单.xlsx

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增项)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合格人员名单.xlsx

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合格人员名单.xlsx

2021年度执业药师合格人员名单.xlsx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