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2022年济宁市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济宁市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进一步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保持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根据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按照“摸清需求、分类施策”的工作思路,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扶持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2022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3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45万人,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3.44万人,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
二、工作任务
(一)摸清“两个需求”,建立工作台账。
1.摸清就业需求,建立就业需求台账。各县(市、区)通过电话调查、网络连线、上门走访、数据调取等方式,摸清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底数及就业服务需求,建立《重点群体就业需求台账》(附件1)。
2.摸清岗位需求,建立岗位需求台账。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主动对接生产运营稳定、用工出现短缺的企业,分类别、分人群针对性收集一批适合重点群体特点的岗位信息。积极协同民政、残联、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大力挖掘城乡公益性岗位资源,建立《岗位需求台账》(附件2)。
(二)实施“四项工程”,分类施策推进。
3.实施“技能提升工程”。开展“技能兴农·就业济宁”行动,着力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开展新就业形态技能培训,提高快递小哥、家政服务员等群体适岗能力。开展特色培训,深化“一县一项目”建设,扩大曲阜孔府菜师傅、微山湖产品直播销售等县级培训项目培训规模。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群体,采取“基本技能+专项技能”模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培训,确保安置人员掌握“一技之长”。
4.实施“岗位开发工程”。发挥投资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带动就业作用,增加就业岗位供给,促进重点群体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大规模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着力推进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重点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鼓励重点企业开发一批门槛低、上手快的岗位,优先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尤其是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5.实施“供需对接工程”。精准匹配群众就业和企业岗位需求,针对性推送相关信息,提升劳动者求职和企业招聘成功率。进一步规范完善“零工市场”招聘服务,各县(市、区)至少规范发展1家公益性质的零工市场。举办特色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分批分类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专场招聘会,为重点群体至少推荐3次岗位信息,直至实现就业。
6.实施“创业扶持工程”。对有创业意愿的重点群体,提供“培训+场地+资金”一链式服务。分类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提升创业能力。优先推荐有创业意愿的创业者就地就近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落实租金减免等各项扶持政策。主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减轻创业压力。鼓励重点群体参加创业大赛、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创业活动,深度挖掘优秀创业项目并加以辅导培育。
(三)做好“四个保障”,提供有力支撑。
7.强化政策保障。对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实现就业的各类重点群体,要及时兑现各项补贴政策,进一步优化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政策补贴用到实处。
8.深化服务保障。常态化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五进五送”专项活动,通过“进企业、进园区、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为企业和劳动者“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服务、送维权”,推动政策落实落地、服务提质增效。优化畅通“济宁掌上就业”“爱山东-济时通”APP等线上服务渠道,提升线上就业服务质量。
9.加强宣传保障。建立信息精准推送制度,针对不同群体、不同机构,以漫画、视频、短信等形式,分批分类推送求职招聘、公岗安置、职业培训、扶持政策等各类信息,积极引导重点群体选择就业岗位、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
10.完善督查保障。健全专项行动任务督导制度,跟踪工作开展,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全程监督。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开展得力、成效显著的县(市、区)通报表扬,推广经验,在分配就业专项资金时予以倾斜;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月下旬)。印发《2022年济宁市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启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
(二)实施阶段(3月上旬至11月底)。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各类活动、提供各项服务、落实各项政策、分类予以帮扶。每月5日前报送《重点群体就业需求台账》、《岗位需求台账》、《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
(三)阶段性总结阶段(12月上旬)。12月10日前,各县(市、区)要将总结报告、数据台账、影像资料等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推进。各县(市、区)要将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作为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结合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进一步细化行动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并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活动,推出一批突出本地特点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要明确责任主体,确定专人负责,增强工作主动性,做到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二)创新方式方法。要创新活动方式,以企业、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专项活动。要着力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坚决杜绝“走过场”“走形式”,要把专项行动与日常公共就业服务结合起来,与扎实推进各项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确保活动成效。
(三)强化部门联动。要主动对接妇联、残联、民政、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进一步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共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深入挖掘公益性岗位资源和就业困难群体人员信息。通过协同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等多种方式,联合助力重点群体就业。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和短板不足。对活动开展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亮点工作要及时汇报、及时推广;对查找发现的短板不足和薄弱环节,要即时整改、即时巩固。不断深化行动成果,对两个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常态化更新,对符合条件人员、企业应统尽统,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全面准确。
联 系 人:魏方帅,联系电话:2343234。
邮 箱:jiuyeanzhike@ji.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