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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1年度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2 13:22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2021年度社会工作师证书,已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至我市,减少人员流动,为做好疫情防控,方便快捷办理证书,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2021年度社会工作师按照报名点、市直单位整理发放到单位所在地各县市区,请领取证书人员按照名单所标注报名点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和考生本人双方有效身份证件)。证书办理时间:202237——2021318日(法定休息时间、节假日除外)。过期未领证书的考生请以申请邮寄的方式于每周二、三集中现场领取(节假日除外)。

2、邮寄办理,可在202237日至318日申请证书邮寄。证书领取人员登录证书邮寄系统(https://zwfw.sd.gov.cn/JIS/front/login.do?uuid=ThaXgx6ziCRM)后登记本人有效邮寄地址,证书将于网上邮寄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政速递公司寄递。付费方式为货到付款,邮寄费用以邮政速递公司定价为准。

(证书邮寄申请系统操作指南)

二、电子证书

2017年度至今及部分既往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数据已上线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急需用证的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下载本人的电子证书。

(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

三、特别提醒

1、根据鲁人社字[2019]12号文规定,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将由省人社厅集中上交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销毁。

2、根据人社厅发[2021] 97号文规定,自20211216日起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启用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证书合格人员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打印电子证书、邮寄办理、个人现场办理任一方式办理证书。

 

                   

附件: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


2、    2021年度社会工作师合格人员名单.xlsx

3各县市区证书领取地址及联系方式.xlsx

 

 

济宁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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