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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发布日期:2022-03-28 16:59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原人事部、原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9号)精神,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于2003年开始进行。

一、组织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有志于从事计算机软件工作的人员,不受学历、资历条件限制,只要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就可以报考相应的级别和专业。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介绍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两次,在每年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举行。

各级别专业上午科目的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下午科目的考试为主观题,除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科目采用上机考试的方式进行外,其余专业均在答题纸上作答。

四、报名办法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当年度考试报名文件。

五、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查询。应试人员须一次通过所有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