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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访企业”两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5 17:37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精准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促就业行动,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公共服务进校园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百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企业用工保障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访企业两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积极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促就业作用,汇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企业用工保障服务。

、活动组织

市人社局负责两项活动的统筹指导,县(市、区)人社组织实施,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深度参与。

活动安排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活动

1活动时间

春季活动:20224-6

秋季活动:20229-12月。

2、服务对象

我市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及毕业生(曲阜师范大学、济宁医学院、济宁学院、齐鲁理工学院、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3活动内容

1精准招聘进校园。组织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梳理本地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的招用工信息,机关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重大专项人员调配等公共部门岗位,以及科研助理、实习见习等岗位与驻地高校的毕业生求职信息进行精准适配,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在就选山东高校毕业生集中招聘活动、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以及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精准招聘专区,向毕业生集中提供吸引力大、匹配度高、就业前景好的岗位信息,提升活动成效。

2)培训指导进校园。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化优势,分级分类提供培训指导等服务,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对有就业意愿的,提供职业测评、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融资推介等服务,帮助其尽快成功创业;对已创办企业的,提供一站式中小微企业人力资源解决方案,帮助其把控人力资源风险,助力做大做强。

3)人才寻访进校园。引导知名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开展人才寻访工作,对在岗位匹配、人才测评、行业对接过程中发现的符合条件优秀毕业生,主动向用人单位进行推荐。加强与引才单位、驻地高校在人才引育方面的双向合作,积极推动优秀行业人才到校任教和优秀科研人才到企兼职,促进产学研人才渠道双向打通,人才流动双向循环。

4)行业对接进校园。借助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集聚发展优势,积极搭建-行业对接平台,组织园区内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驻地高校量身打造从学校到院系再到学生的贯穿式人力资源服务方案。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针对毕业生求职痛点和用人单位招聘热点,开发精细化、系统性的服务项目,满足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要求,打造优质服务品牌。

4有关要求

1强化活动组织。各县(市、区)要主动与市内相关高校联系对接,争取支持配合;充分利用公共服务进校园等活动平台,发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推动人力资源专业化服务向高校校园延伸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制定活动预案和应急保障方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2)发挥园区作用。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要充分发挥行业排头兵引领作用,在当地人社部门指导下,积极参与机构进校园活动。同时,各产业园要利用好自身渠道和资源,量身制定自主动作,每家园区至少联系对接一家市内普通高校,通过线上或线下等有效方式,开展精准招聘培训指导人才寻访行业对接等校园活动。

3)做好宣传推广。县(市、区)要及时总结活动中形成的典型案例并进行宣传推广,不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品牌影响力。对活动中发挥促就业效果好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作为推荐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补项目的重要参考。

各县(市、区)发动机构参与情况(见附件1)请分别于422日和99日前,报市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活动开展情况表(见附件2)及总结报告请分别于77日和1231日前,报市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访企业活动

1活动时间

全年

2、服务对象

各类用工企业,以缺工规模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攀登企业、重大项目等为主。

3、活动内容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当地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情况,立足行业监管和扶持职责,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上参与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因地制宜组织机构+企业对接交流活动。对接交流活动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原则上各县(市、区)都要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访问团形式,组织机构入企走访,促进双方增进了解、洽谈合作。建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县(市、区),要指导产业园充分发挥行业孵化器作用,开展丰富的对接活动,推动机构与用工企业加强合作。  

4、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要精心谋划活动具体安排,切实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助企活动,不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影响力和品牌力。

2)原则上,各县(市、区)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机构入企走访等活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中的县(市、区)加大活动频次和力度,探索更多创新做法,为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提供鲜活经验。

3)各(县、区)应注意收集整理活动成效有关数据,留存活动资料,加大活动宣传,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市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对于积极响应人社部门号召、服务企业效果好的机构,各县(市、区)应记入机构信用档案,在年度报告、信用评估、扶持项目申报时予以充分考虑。

  人:姚曦     联系电话:2348672

电子邮箱:renliziyuanshichang@ji.shandong.cn

 

附件:1.参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活动汇总表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活动情况汇总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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