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精准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促就业行动,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公共服务进校园”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百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企业用工保障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访企业”两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积极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促就业作用,汇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企业用工保障服务。
二、活动组织
市人社局负责两项活动的统筹指导,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深度参与。
三、活动安排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活动
1、活动时间
春季活动:2022年4-6月;
秋季活动:2022年9-12月。
2、服务对象
我市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及毕业生(曲阜师范大学、济宁医学院、济宁学院、齐鲁理工学院、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3、活动内容
(1)精准招聘进校园。组织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梳理本地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的招用工信息,机关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重大专项人员调配等公共部门岗位,以及科研助理、实习见习等岗位,与驻地高校的毕业生求职信息进行精准适配,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在“就选山东”高校毕业生集中招聘活动、“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以及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精准招聘”专区,向毕业生集中提供吸引力大、匹配度高、就业前景好的岗位信息,提升活动成效。
(2)培训指导进校园。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化优势,分级分类提供培训指导等服务,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对有就业意愿的,提供职业测评、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融资推介等服务,帮助其尽快成功创业;对已创办企业的,提供一站式中小微企业人力资源解决方案,帮助其把控人力资源风险,助力做大做强。
(3)人才寻访进校园。引导知名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开展人才寻访工作,对在岗位匹配、人才测评、行业对接过程中发现的符合条件优秀毕业生,主动向用人单位进行推荐。加强与引才单位、驻地高校在人才引育方面的双向合作,积极推动优秀行业人才到校任教和优秀科研人才到企兼职,促进“产学研”人才渠道双向打通,人才流动双向循环。
(4)行业对接进校园。借助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集聚发展优势,积极搭建“校-园”行业对接平台,组织园区内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驻地高校量身打造从学校到院系再到学生的“贯穿式”人力资源服务方案。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针对毕业生求职“痛点”和用人单位招聘“热点”,开发精细化、系统性的服务项目,满足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要求,打造优质服务品牌。
4、有关要求
(1)强化活动组织。各县(市、区)要主动与市内相关高校联系对接,争取支持配合;充分利用“公共服务进校园”等活动平台,发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推动人力资源专业化服务向高校校园延伸;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制定活动预案和应急保障方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2)发挥园区作用。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要充分发挥行业排头兵引领作用,在当地人社部门指导下,积极参与机构进校园活动。同时,各产业园要利用好自身渠道和资源,量身制定自主动作,每家园区至少联系对接一家市内普通高校,通过线上或线下等有效方式,开展精准招聘、培训指导、人才寻访、行业对接等校园活动。
(3)做好宣传推广。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活动中形成的典型案例并进行宣传推广,不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品牌影响力。对活动中发挥促就业效果好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作为推荐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补项目的重要参考。
各县(市、区)发动机构参与情况(见附件1)请分别于4月22日和9月9日前,报市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活动开展情况表(见附件2)及总结报告请分别于7月7日和12月31日前,报市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访企业”活动
1、活动时间
全年
2、服务对象
各类用工企业,以缺工规模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攀登企业、重大项目等为主。
3、活动内容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当地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情况,立足行业监管和扶持职责,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上参与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因地制宜组织“机构+企业”对接交流活动。对接交流活动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原则上各县(市、区)都要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访问团”形式,组织机构入企走访,促进双方增进了解、洽谈合作。建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县(市、区),要指导产业园充分发挥行业孵化器作用,开展丰富的对接活动,推动机构与用工企业加强合作。
4、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要精心谋划活动具体安排,切实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助企活动,不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影响力和品牌力。
(2)原则上,各县(市、区)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机构入企走访等活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中的县(市、区)加大活动频次和力度,探索更多创新做法,为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提供鲜活经验。
(3)各(县、区)应注意收集整理活动成效有关数据,留存活动资料,加大活动宣传,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市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对于积极响应人社部门号召、服务企业效果好的机构,各县(市、区)应记入机构信用档案,在年度报告、信用评估、扶持项目申报时予以充分考虑。
联 系 人:姚曦 联系电话:2348672
电子邮箱:renliziyuanshichang@ji.shandong.cn
附件:1.参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活动汇总表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活动情况汇总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