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城乡公益性岗位人社服务领域等方面的功能,做实做细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现就设立就业服务驿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服务驿站基本设置
各县(市、区)以街道(乡镇)为主体,设立“就业服务驿站”,驿站设在为民服务中心人社服务窗口,由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构成,基层公益性岗位设置为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一般设置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县(市、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设置。
二、就业服务驿站数量
坚持因需设站、因地制宜,各县(市、区)可根据所辖街道(乡镇)、村(社区)实际需求进行设置,每个就业服务驿站均可配备一定数量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实际岗位人员安排由各县 (市、区)根据工作任务需求确定。
三、就业服务驿站相关职责
(一)采集整理所辖区域内人员就业创业需求;
(二)协助街道(乡镇)或村(社区)对辖区内登记失业重点群体开展就业政策宣传;
(三)协助街道(乡镇)或村(社区)疏通就业渠道,开展就业援助;
(四)协助街道(乡镇)或村(社区)开展对辖区内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待遇兑现等工作;
(五)协助街道(乡镇)或村(社区)为重点群体提供“一对一”跟踪帮扶;
(六)负责做好就业服务驿站资料整理工作,建立工作台账;
(七)根据所在就业服务驿站实际情况和日常管理需求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四、就业服务驿站服务机制
建立系统化、特色化的创新服务机制,以就业服务驿站为载体,强化党建统领,在全市范围内对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推出“暖心服务体系”,即党建联心、倾听你声、助你就业等全方位服务模式,设立党员先锋模范服务岗,发挥公益性岗在岗公益人员中的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倾听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心声,为其提供就业岗位等方面的服务,确保公益性岗位人员“知党情、感党恩”。
五、组织领导
就业服务驿站是人社部门为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及重点群体服务的基层窗口,是推进人社部门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将就业服务驿站建设纳入重点工作事项,5月底前要全部成立,做到场所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宣传到位、培训到位、经费到位。各县(市、区)要做好就业服务驿站用人需求摸底调研、规划制定,并做好人员认定、职责明确、在岗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兑付、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人员切实在位履职、发挥作用;要重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使就业增收、劳动致富的理念深入人心。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鼓舞公益性岗位人员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大力宣传公益性岗位开发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就业困难群众的浓厚氛围。
联 系 人:魏方帅
联系电话:2343234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