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调解仲裁机制体制创新,提升当地劳动争议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巩固提升和谐劳动关系改革成果,我市于近期公布安排了7个调解仲裁创新突破项目。创新突破项目实行市级统一指导,县级具体承办,点上重点突破,面上整体推进。
据悉,7个创新突破项目分别为:预防调解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调解仲裁巡回服务机制创新、劳动纠纷仲裁监察联合处置机制创新、劳动争议调解员社会化培训机制创新、“和为贵”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文化建设机制创新、市场主体“和为贵”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机制创新、园区(楼宇、社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