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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山东宜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3 17:32 浏览次数: 字号:[ ]

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东宜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鲁人社字〔202097号)有关规定,我们开展了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工作。经单位申报,县(市、区)审核,市人社局对备案表及佐证材料进行复核并实地考察,同意山东宜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

请备案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手续。办结后,将以下材料报市人社局。

1.《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首位博士后招收备案及基地认定申请表》(由备案单位负责填写,单独附页,提交原件3份,样见附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办理完毕的进站材料,复印件各2份: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打印)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由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

3.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书,复印件2份(注意:一般为基地、流动站和申请人之间签署的三方协议,也可用基地和流动站之间签署的两方协议)。

附件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首位博士后招收备案及基地认定申请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5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