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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鲁人社字〔2022〕47号文件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9 11:38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局、国资委、税务局、团委、工商联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决策部署,全力促进2022届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2211文件实施山东省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47号)有关要求,我市决定2022年启动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按照省人社厅等11部门有关要求,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加大就业见习组织力度,全全年募集7400就业见习岗位,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充足见习机会。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见习对象范围。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外地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同等享受就业见习政策。

(二)加大补贴支持力度。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如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自202211日起,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期未满,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1231日。

(三)多方募集见习岗位。各县(市、区)要迅速对接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重点挖掘本地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等领域见习岗位信息。见习岗位尽可能覆盖不同行业,重点提高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比重,更好发挥青年所学所长。各县(市、区)要多渠道汇总发布本地区见习单位目录和见习岗位清单,开展就业见习进园区、进社区、进市场。多方式开展专场招募、双向洽谈、直播带岗等活动,并在各类招聘会、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中推出见习岗位。

(四)保障见习人员待遇。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单位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期限原则上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视作基层工作经历。见习单位确保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基本生活费,鼓励适当提高发放标准。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见习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见习单位按规定做好见习工作,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见习,防止补贴资金骗取、挪用、虚报等行为。要鼓励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积极留用,加强对未留用人员的就业服务,加大跟踪帮扶,促进尽快实现就业。

(五)加强典型示范选树。遴选一批管理规范、见习质量高的见习单位申报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遴选岗位质量高、吸纳人员多的见习单位申报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 选树一批通过就业见习提升能力、成功就业的青年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规范使用服务平台。本次计划将开通计划服务专区(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受理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提供政策宣传、岗位发布、供需对接等一体化服务。实现部省两级平台互联互通,计划信息同步在中国公共招聘网(http://job.mohrss.gov.cn)、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job.mohrss.gov.cn/202008gx/index.jhtml)、就业在线(https://www.jobonline.cn)等平台发布。全市统一使用省级服务平台,县(市、区)要依托本地官方站、就业服务平及线下服务机构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用人单位及见习人员通过网上申请,规范填报相关信息

(七)优化见习管理服务。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见习单位的指导服务,做好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待遇保障、专人带教、人员管理、权益维护等工作。对用人单位在见习平台提交的见习申请,各县(市、区)要在15个工作日内明确审核意见,推出政策快办、帮办、打包办,提供便利、优质、快捷的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计划组织实施,募集见习岗位数、组织见习人员数将纳入对各县(市、区)的就业工作绩效评价范围。要按照《济宁市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分市目标任务安排》(见附件1),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推动任务落实落细,鼓励见习单位因需设岗,避免简单摊派,努力实现组织见习人数不低于2021年实际见习规模,募集岗位规模稳中有升。

(二)加大部门协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见习的总体规划、政策制定、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强见习单位认定、岗位募集、管理服务、政策宣传等。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做好见习政策宣传,向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推荐见习信息。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商务、工商联等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发挥行业优势,推荐一批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优质用人单位作为见习单位,募集一批高质量见习岗位。财政部门要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力度,保障见习政策落实。税务部门要对见习单位提供相关税费支持。共青团组织要丰富青年见习实践活动,积极动员青年参与。

(三)大力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运用青年人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动漫、海报等形式大力宣传,主动推广各县(市、区)、各见习单位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大力宣传一批通过见习实现就业创业的青年和履行社会责任成效突出的见习单位,引领更多青年和用人单位主动参与就业见习。

(四)做好信息联通。各县(市、区)要加强就业见习服务平台的规范使用,各项统计数据均以上线数据为基准进行报送。计划实施后请各县(市、区)每月前3日线上提报《山东省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年底报送当年组织开展计划实施情况报告,原《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情况汇总表》不再填报。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联系人:张亚楠

联系电话:0537-2343234

教育局联系人:范文迎

联系电话:0537-2163396

科技局联系人:孙燕

联系电话:0537-3379916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赵杉

联系电话:0537-2076897

市民政局联系人:韩雪

联系电话:0537-2253931

市财政局联系人:徐晓剑

联系电话:0537-2606060

市商务局联系人:田斌

联系电话:0537-2312988

市国资委联系人:孟涛

联系电话:0537-2606135

市税务局联系人:李文华

联系电话:0537-2397639

团市委联系人:高兴雨

联系电话:0537-2348779

市工商联联系人:王艳秋

联系电话:0537-2901818

省就业见习服务平台联系人:吴俊金

联系电话:0531-81919793

 

附件:1.济宁市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目标任务安排

2.山东省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工作情况汇总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济宁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

济宁市民政局

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商务局

济宁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  

 

 

共青团济宁市委

济宁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2519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