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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各类院校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发布日期:2022-05-26 17:20 浏览次数: 字号:[ ]

政策内容对企业与院校联合订单式培养的高技能人才,毕业后全职到订单企业工作的,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订单企业培养补助。

政策支持范围:与各类院校实行联合订单式培养高技能人才,毕业后全职到订单企业工作的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联合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花名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申请表;聘用合同(可由我市人社部门电子业务系统能查询到的无需提供)。企业与院校联合订单式培养合同或协议。

办理流程:

1、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向同级财政部门足额申请资金;

3、资金到位后,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资金拨付企业;

4、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资金拨付情况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告;

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据县(市、区)资金拨付情况向市财政局申请应由市财政负担的资金;

6、市财政局将应由市财政负担的资金拨付县(市、区)财政局。

咨询联系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2967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