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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对企业与院校联合订单式培养的高技能人才,毕业后全职到订单企业工作的,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订单企业培养补助。
政策支持范围:与各类院校实行联合订单式培养高技能人才,毕业后全职到订单企业工作的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①联合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花名册;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联合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申请表;④聘用合同(可由我市人社部门电子业务系统能查询到的无需提供)。⑤企业与院校联合订单式培养合同或协议。
办理流程:
1、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向同级财政部门足额申请资金;
3、资金到位后,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资金拨付企业;
4、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资金拨付情况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告;
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据县(市、区)资金拨付情况向市财政局申请应由市财政负担的资金;
6、市财政局将应由市财政负担的资金拨付县(市、区)财政局。
咨询联系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2967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