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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2013年10月1日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1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所需申领材料:《济宁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公司财务报表;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网办流程: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全程网办。(办理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
2、现场办理流程:①小微企业创业人员携带材料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核查补贴申请材料,对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审核通过的,在规定期限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咨询联系电话:市公共就业人才中心就业服务部 234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