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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培训职业(工种)等级、耗材情况等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为4000元—6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培训实施后,企业可按规定向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预支不超过60%的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及考核鉴定工作全部结束后,企业可向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其余补贴资金。
政策支持范围:开展新型学徒培训的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
1、预支。①《济宁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表(预支)》;②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③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④学徒培训计划;⑤学徒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2、结算。①《济宁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表(结算)》;②《济宁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花名册》;③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④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不同月份);⑤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
办理流程:
1、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向同级财政部门足额申请资金;
3、资金到位后,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资金拨付企业;
4、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资金拨付情况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告。
咨询联系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2967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