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晚于2020年12月31日的不再纳入补贴范围。
二、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无需申请材料。
三、办事流程
网上办理: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服务大厅中“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模块,阅读《技能提升申请须知》后据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即时审核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对审核通过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中。审核不通过的通过“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查询”模块一次性告知原因。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规定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受理。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343244
监督电话:0537-2967927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济宁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系统
(办理网址:http://117.73.253.202:8089/skillsUpgrading/skillsUpgradingApply.jsp)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无
九、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办事指引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