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市场监管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引航助跑”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1 12:57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引航助跑”行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引航助跑”行动作为积极应对疫情、稳定就业大局的一项重要举措抓紧抓实,结合实际谋划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增强促就业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要健全工作机制,精准统筹公共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产业园等多方力量,协调统一行动,优化资源互补,在促就业工作中努力形成互促共进、多方共赢的工作局面。

三、总结报送情况。各县(市、区)要及时梳理行动推进情况、典型做法、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工作建议,县(市、区)工作总结及市局有关科室、单位在市级层面取得的工作成效情况,请务于1012日前报送市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人:姚曦     联系电话:2348672

电子邮箱:renliziyuanshichang@ji.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引航助跑”行动的通知》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