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企业、技工院校:
为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根据《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人社发〔2016〕22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9〕5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考核工作规则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46号)和《关于开展技能济宁行动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济人社发〔2022〕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金蓝领”技师培训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一)围绕十大产业需要,重点支持区域经济发展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制造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领域,以及具有技能传承作用、独具地方特色的产业。
(二)属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岗位急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内、已颁布相应等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可组织培训。
(三)虽未颁布相应等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但具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备案的行业、企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可组织培训。
(四)面向我市各类企业在职职工、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开展培训,重点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纳入培训项目范围。
二、培训基地
2022年继续试点在部分具有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资质的企业中开展“金蓝领”技师培训工作,其中,企业基地仅能在已备案开展自主评价的职业(工种)和等级范围内对本企业员工开展培训。2022年济宁市“金蓝领”技师培训项目基地名单及培训任务见附件1。
三、培训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满3年(含)的可报名技师培训。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满14年(含)的,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也可报名参加技师培训。
3、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首次参加评价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要求的,可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的职业(工种)技师培训;助理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技师申报条件的,可参加技师培训。
4、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等政府就业资金补贴培训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金蓝领”技师培训。
5、以上人员均须年满29周岁且符合企业自主评价资格条件。
(二)报名程序
1、单位报名。参加“金蓝领”技师培训,由用人单位根据企业生产需求和人力资源培训规划推荐报名。各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后,填写《济宁市2022年“金蓝领”技师培训人员申报表》(附件2),连同申报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和有关证书复印件报所在县(市、区)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机构审核,审核同意后报“金蓝领”技师培训基地。
2、资格复审。各培训基地负责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并填写《2022年济宁市“金蓝领”技师培训项目人员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三)培训实施
1、培训方案。各培训基地应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和技能人才培训规划,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方式、课程安排),并将培训方案报市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2、培训方式。培训应结合企业生产实际,采用科学有效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理论学习、模拟操作、技术攻关交流等内容,努力解决工学矛盾。支持推广数字化职业培训模式,开发数字化培训资源,采用慕课、微课、线上线下结合等模式开展培训。
3、培训课时和内容。技师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10个课时(学时),其中思政课程不少于10个课时(学时)。理论课程不少于110个课时(学时),一般应包括“金蓝领”通用知识、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知识和健康卫生等内容。实际操作培训可结合企业生产开展,应不少于90个课时(学时),努力提高培训人员技能操作水平,增强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4、考核评价。培训结束后由培训基地负责组织技能等级考核评价,有关方案需提前1周经县(市、区)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机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实施。考核评价过程由县(市、区)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各培训基地应于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培训和考核评价。
5、颁发证书。考核评价合格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金蓝领”技师证书,由培训基地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证书参考样式和编码规则,制作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合格人员信息纳入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查询系统。
6、总结归档。培训结束后,各培训基地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将《2022年济宁市“金蓝领”技师培训项目备案表》(附件4)、《2022年济宁市“金蓝领”技师培训项目人员汇总表》(附件5)、培训方案、报名材料、教师备课本、签到簿(本人签名)、影像资料、绩效评估报告资料等整理存档并分别报市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经费保障
2022年度济宁市“金蓝领”技师培训项目培训补助标准为技师2000元/人。按照“先垫后补”的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给予培训基地职业培训补贴,培训任务完成后按培训合格人数于当年或次年拨付培训项目补贴资金。
五、监督检查
“金蓝领”技师培训项目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提前制定培训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培训质量。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培训基地培训组织实施情况和培训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对培训质量差、信用不达标的培训基地取消其培训资格,追回被骗取、套取的补贴资金。对在培训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规给予行政处分。
联系人及电话: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孙志远 2967398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技能鉴定部 周守尊 2348500
邮 箱:rsjzynljsk@ji.shandong.cn(职业能力建设科)
jiandingke@ji.shandong.cn(技能鉴定部)
附件:1、2022年济宁市“金蓝领”技师培训项目培训基地
名单及培训任务表
2、2022年济宁市 “金蓝领”培训人员申报表
3、2022年济宁市“金蓝领”技师培训项目人员申报
汇总表
4、2022年济宁市“金蓝领”技师培训项目备案表
5、2022年济宁市“金蓝领”技师培训项目人员申报
汇总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 宁 市 财 政 局
2022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