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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2 10:36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行业协会,各大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根据《关于开展技能济宁行动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济人社发〔20224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职业技能竞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2022年全市计划组织开展市级职业技能竞赛77项,其中济宁市第二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竞赛等10个竞赛项目为市级一类竞赛(附件1);第三届济宁市技工教育集团职业技能大赛等67个竞赛项目为市级二类竞赛(附件2)。

二、奖励措施

1、对获得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和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的选手,可按照相关要求推荐申报济宁市技术能手,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颁发奖励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2对获得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2名,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第1名的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可破格申报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3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优秀获奖选手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

4参赛人员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成绩两项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且符合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有关规定的,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并颁发相应证书

三、有关要求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竞赛组织活动。各竞赛主办、承办单位统筹考虑疫情防控情况和各地举办竞赛活动的具体要求,合理确定赛事举办时间和地点,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确保赛事活动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二)周密制定各类安全预案。竞赛主办、承办单位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和有关应急预案,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确保赛事安全有序进行。举办单位和参赛单位要强化对竞赛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竞赛举办地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按要求做好赛场内外安全保障和秩序维护工作。

(三)认真组织实施竞赛活动。竞赛主办、承办单位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成立赛事组委会,做好竞赛的筹备组织各项工作。要科学编制技术工作文件,合理确定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竞赛内容的比例,认真审查参赛选手资格。要做好裁判人员的管理培训,各赛事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单位人员不得担任裁判长、裁判员等可能影响竞赛成绩的岗位。各竞赛主办、办单位须于赛前15个工作日将竞赛技术文件(包括竞赛方式、评判标准、设施设备清单等)及裁判员名单、赛题命制说明等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备案

四)加强竞赛宣传推广。各竞赛主办、承办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竞赛活动和获奖选手的宣传力度,宣传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工作,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造新业绩,带动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五)认真做好竞赛总结。各竞赛主办、承办单位要在规范办赛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竞赛总结工作,于竞赛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赛事总结及竞赛结果公布文件等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对各竞赛主办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办赛效果进行评估,对参与度不高、办赛效果不明显、代表性不强的赛事,下年度不再列入级竞赛计划对赛事管理不善或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主办、承办单位,取消下一年度竞赛申报资格。鼓励同类赛事加强合作,积极整合资源做大做强。

(六)其他要求。列入2022年竞赛范围级一类技能竞赛级二类技能竞赛统称为济宁市技能状元职业技能大赛,冠以济宁市技能状元职业技能大赛——×××××(竞赛)名称。各竞赛主办单位要秉持绿色环保、节俭高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纪律要求,不得向参赛选手、参赛单位收取参赛费用。要合理控制支出,廉洁办赛,务求实效。列入市级竞赛计划的赛事,如遇特殊原因需要取消或者延期举办的,应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书面说明情况,并会同相关部门、合作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人:孙志远

联系电话:2967398

电子邮箱:rsjzynljsk@ji.shandong.cn

 

附件:1.2022年度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10项)

2.2022年度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67项)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61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2022年度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10项).doc

附件2.2022年度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67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