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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济宁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
发布日期:2023-01-16 11:04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供求总体情况

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金秋招聘月”等专项招聘活动有序开展,共举办线上线下各类招聘会562场、同比下降11.50%,参与招聘单位1.70万家次、同比下降25.20%,提供就业岗位31.15万个次、同比下降10.59%,求职人员22.04万人次、同比下降2.03%,达成初步就业意向9.03万人次、同比下降6.92%;求人倍率(岗位需求人数/求职人数)为1.41。受疫情起伏等因素影响,我市2022年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数据同比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

二、用人需求情况

(一)产业需求。2022年第一、二、三产业岗位需求占比分别为1.17%、41.74%、57.09%。第一产业同比上升0.08%,第二产业同比上升6.88%,第三产业同比下降6.96%。今年第三产业受疫情冲击较大,很多服务业企业暂停了招聘计划,岗位需求占比大幅下降;第二产业用工需求相对稳定,占比有所上升。


图1:三大产业用工需求占比

(二)行业需求。市场需求前10位行业岗位需求占总需求的91.47%。其中,制造业需求一家独大,比例接近35%,同比上升6.66%;交通仓储和邮政业同比上升2.82%,其他服务业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房地产业跌出前10。


图2:2022年行业用工需求前10位

(三)职位需求。2022年市场职位需求前10位中,技术工人、销售人员需求比例高居前2,技术工人同比上升7.90%,销售人员、餐饮/旅游/娱乐同比下降4.74%、1.18%。


图3:2022年职位需求前10位

(四)学历需求。市场岗位对学历不做限制的接近六成,占57.73%,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占20.46%,各学历占比变化不大,多数岗位对学历不作过高要求。


图4:2022年岗位学历需求分布

三、求职者情况

(一)求职者身份。2022年参与市场求职人员中,初次就业人员、失业再就业人员同比上升1.40%、2.34%,在业人员、在学人员、外地户籍人员同比均略有下降。


图5:2022年求职者身份分布

(二)学历结构。市场求职人员中,高中(中专)及以下学历占52.37%;专科学历求职者占30.48%;本科及以上学历占17.15%。学历结构较往年变化不大。


图6:2022年求职者学历结构

四、供求分析

(一)市场供求总体数量同比下降。受疫情波动影响,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线下招聘会几度暂停,很多服务业企业受经营受阻影响,暂停了招聘计划。全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参会企业家次同比减少25.20%,市场网站企业岗位发布数量和更新频次明显放缓,市场岗位数量同比减少10.59%;疫情封控影响导致人员流动受阻,市场求职人次同比减少2.03%。人力资源市场线下交流渠道受限,导致市场对接活跃程度有所降低,市场供求对接质效受到一定影响。

(二)制造业用工需求保持稳定。2022年,制造业企业经营相对稳定,用工需求稳中有升,提供就业岗位数量超过总岗位数量的1/3,占比达到34.54%,同比上升6.66%。市场职位需求中,技术工人岗位作为制造业主要岗位,占比达到23.18%,同比上升7.90%。在疫情影响反复波动的背景下,制造业作为立市之本、强市之基,在稳经济发展、保居民就业方面发挥出重要支柱作用。

(三)就业刚需人员求职压力增大。2022年参与市场求职人员中,初次就业人员、失业再就业人员同比上升1.40%、2.34%。一方面,应届高校毕业生数量连年增长,我市高校毕业生返济就业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参与人力资源市场求职的高校毕业生相应增加;另一方面,今年很多服务业企业经营受阻,用工需求缩减,导致市场岗位数量减少,失业人员数量上升,加上经济总体下行压力影响,增加了就业刚需人员的求职难度。

 五、建议措施

(一)持续推进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专项招聘活动。在不断优化市场网站、微信、直播等线上招聘渠道的同时,持续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各类线下招聘活动。市县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充分利用疫情防控新阶段后首个返乡季,一季度内分地区、分行业、分专业、分工种,策划举办100场以上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帮助辖区内各类企业解决用工需求,为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各类求职群体畅通就业渠道,积极促进我市各类返乡劳动者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二)深化开展职业技能专项提升行动。一方面,职业技能培训部门要紧盯市场用工需求变化,通过“订单培训”等方式,及时开展急需培训科目,提升实际培训效果,落实相关培训补贴,确保市场、培训和政策有效衔接、良性互动,有效发挥职业技能提升作用。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我市技工教育集团资源整合优势,发挥政府指导和企业主体作用,通过企业冠名班、特需专业设置、企校实习直招等方式,增强重点用工行业和技工院校产学合作,满足企业长远用工需求,解决市场用工结构性矛盾。

(三)着力做好重点群体就业专项服务活动。加强对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扶持,一是开展农民工“春暖行动”,全面落实关爱服务、出行服务、就业服务、健康服务、权益维护等措施,重点加强县域农民工就业岗位对接服务,多渠道发布农民工就业岗位信息,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二是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启航扬帆计划”,开展“全方位、不断线”就业创业服务专项行动,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加大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市场化就业。三是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积极落实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


济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5日